我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作者:钱雪华 来源:未知 点击数:34652 次 发布时间:2018-04-20

我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1..jpg

“你们是如何应对安全问题的?”、“你们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个灭火器已经过期了”、“要设立安全警示牌”、“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4月20日,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物价局、城管局、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3.jpg

“教师要建立档案,登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基本信息。”

“要有专职保安,要有安全出口指示牌,安全制度要上墙。”

“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配备大容量的灭火器。”

“要在显著位置张贴价目表,要建立并完善业务台账。”2.jpg

检查组随机检查了新安街道十余家校外培训机构,每到一处,检查组认真仔细地核查了安全通道设置、消防器材管理、综合台账建立、收费价目公示、日常课程安排、教师基本信息登记等情况,并对检查结果当面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我们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校外培训办学机构,对提前教学、超纲教学等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同时严抓安全工作,树立纯正的办学风气。”市教育局副局长蔡启宏对核查工作提出要求。6.jpg

据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含“学屋”,以下统一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我市结合实际,在全市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工作。按照“摸底排查、部门联动、分类治理、规范提升、常态监管”的工作思路,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审核准办一批、整改达标一批、取缔停办一批”的工作措施,实现2018年11月底前,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清零”目标,促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