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沂市窑湾镇阳光幼儿园负责人任职前公示情况的说明



新沂市民政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工作的通知》(苏社管联〔2022〕1号)的要求,我单位已于2026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对叶德梅担任新沂市窑湾镇阳光幼儿园理事长、对任曼担任新沂市窑湾镇阳光幼儿园副理事长、闫娜担任新沂市窑湾镇阳光幼儿园监事、闫秋云担任新沂市窑湾镇阳光幼儿园理事的情况在新沂市教育网进行了公示。现将公示结果反馈贵局。

 

    附件:新沂市窑湾镇阳光幼儿园第三届理事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结果

 

 

                                     新沂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6日  

 

 

 

 

 

 

新沂市窑湾镇阳光幼儿园第三届理事会

负责人任职前公示结果

序号

姓名

拟任职务

公示结果

通过

不通过

1

叶德梅

理事长

通过


2

任曼

副理事长

通过


3

闫娜

监事

通过


4

闫秋云

理事

通过







备注:

  1. 此表用于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2. 公示的对象为新任、连任的拟任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3. 公示对象的职务要写全,例如:(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理事、行政负责人)、(理事长、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等;

  4. 负责人指的是担任的职务中含有理事长、副理事长、行政负责人这三种职务的人员;

  5. 行政负责人指的是校长、所长、馆长、研究院院长、中心主任等。